介绍考试背景
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,加强我国外语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,更好地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,根据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精神 , 在全国实行统一的、面向社会的、国内最具权威的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认证;是对参试人员口译或笔译方面的双语互译能和 水平的认定。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,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证书》。该证书全国统一编号,在全国范围内有效,是聘任翻译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。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 [2005]10 号文件《关于 2005 年度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 ( 水平 ) 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自 2005 年起,二级、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 ( 水平 ) 笔译、口译 “ 交替传译 ” 类考试在全国范围举行,各地区、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英语翻译、助理翻译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。 停止评审后,专业技术人员只有参加相应考试,才能具备被聘任的资格。而翻译专业技术人员如有再晋升转移技术职务的需要,也最好参加更高级别的考试。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认证考试的一级二级三级和资深翻译,基本对应目前翻译职称中的初级、中级、副高、正高职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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